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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峽兩岸 台灣抗日雕塑競賽

2019/7/8 活動資訊 2873

海峽兩岸台灣抗日雕塑競賽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

活動簡章

主辦單位:皇鼎文化創意股份有限公司

協辦單位:廈門盛世文鼎文化創意有限公司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中華新住民黨

 

 

台灣抗日雕塑競賽簡章

一、主題:國殤紀念-日本侵臺光復紀念雕塑競賽

二、前言:

臺灣自甲午戰爭失敗割讓給日本後,至公元一九四五年對日抗戰勝利,臺灣始告光復。中央政府於九月九日在南京接受日本投降,臺灣地區的受降典禮則於十月二十五日在臺北舉行,因此便將十月二十五日定為臺灣光復節。舉辦此次活動,旨在弘揚中華文化並藉以喚醒普世沉睡的記憶。日本侵佔臺灣以來殘殺了四十餘萬臺灣百姓,受盡凌辱,慰安婦事件更是全世界人民所唾棄。“國殤”一詞存在歷史的記錄中,也該喚醒現代人記憶。歷史不是一定要我們報復,但不應認賊作父,更要是非分明。讓全體國人凝聚共同的民族主義思想,激發正確的愛國心。為此藉由促進藝術文化交流、強化工藝技藝傳承與當代雕塑藝術發展,舉辦本項競賽;期盼透過各種媒材的雕塑創作者的廣泛參與及良性切磋,提升臺灣當代藝術與國際文化之接軌與對話。

三、辦理單位:

(一)主辦單位:皇鼎文化創意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皇鼎文創)

(二)協辦單位:廈門盛世文鼎文化創意有限公司中華新住民黨

(三)贊助單位:

四、參賽資格:從事藝術創作之人士。

參賽作品須為個人近兩年內之獨立創作,最多以二件為限。

參賽作品有下列情況者,主辦單位得逕予取消其獲獎資格並逕行公告姓名,不得參賽。主辦單位並保留對其日後之法律追訴權。

(一)作品無仿冒或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,經查確有抄襲、臨摹他人作品,或由他人作品頂替參賽者。

(二)曾在其他國內外公開徵件之美展或比賽中得獎、發表過之作品。

五、參賽作品性質及規格:

(一)皆凡具象寫實、抽象造型、觀念表現等任何工藝雕塑類作品皆可參加,不限平面或立體雕刻。評審將著重於:主題契合之主要標準。

(二)因場地限制,裝置作品恕不受理。參賽作品,每單件作品之長、寬、高以不得超過120*110*150公分(含包裝箱)以配合審查及展出空間,考量作品搬運安全,參賽作品含底座不宜超過80公斤。

(三)送件作品與報名資料圖片須相同,否則主辦單位得逕取消其參賽資格。

(四)入選作品須以四面堅固包裝箱或木箱承裝,以利重複包裝及搬運、並加入填充物防護(嚴禁使用碎保力龍及破報紙),外箱請貼妥作品組裝完成之照片。

(五)如無完整包裝箱,不予收件。

(六)所有參賽作品若因空間條件之限制或其它原因,主辦單位有權提出作品修正要求。

 

六、參賽方式:

(一)初審:文件審查

1. 參賽者資料送件方式:書面、電子檔案,擇一方式辦理。

(1)書面:資料以書面呈現、參賽作品圖片須以光碟顯示。

(2)電子檔案:資料及作品圖檔一併製作成同一檔案傳送,傳送期間超過一星期尚未收到主辦單位之回覆,請再傳送或主動聯絡主辦單位。

(3)選用書面方式者,資料於收件期限內以掛號郵寄至皇鼎文化創意(股)公司(40360台中巿西區台灣大道二段573號9C室)收,信封註明參加「台灣抗日雕塑競賽競賽初審」。未備齊資料或填寫不完整者,不予受理。

2.參賽作品資料表填寫方式:

(1)填妥參賽送件表(一)、(二)

(2)參賽作品圖片貼附送件表(三)。

(3)平面性作品須提供完整清晰之正面視角圖像,立體作品須提供完整清晰之正面、左側面、右側面、背面視角圖像各一張。圖片須為作品原作實體拍攝,不得使用影像修圖軟體修編作品,每張照片檔案大小為4MB 以下,解析度為300dpi 以上。

3. 所有資料及照片審查後一律不退還,送件前請自行拷貝留存。

4. 作品經主辦單位邀請專家學者後審查判定不符簡章規定者,不予受理審查,參賽者不得有議。

 5 送件表暨簡章可逕至皇鼎文化創意(股)公司網頁下載。

(http://heydaycac.com/news/100334)

(二)複審:作品審查

1.初審通過之參賽作品,由主辦單位通知作者繳交作品原件參加複審,送件作品如與初審所提送照片不符,視同不合規定,不得參加複賽。

2.所有入選送件作品請以堅固安全之外箱妥善包裝,於複審收件截止前自費運送繳交作品至皇鼎公司,倘若運送過程因包裝不妥而遭致損壞,由作者自行負責。

3.主辨單位擁有入選作品所有權,永久典藏作品。

七、送件及評審時間:

(一)初審:

1. 收件時間:

108年7月10日(星期三)至108年10月20日(星期日)。

截止日以郵件寄達日為憑,非以郵戳為憑,逾期恕不受理。

2. 評審結果公布時間:108年11月1日(星期五)

3. 結果公布:初審入選名單公佈於皇鼎文創網站,或通知入選者參加複審。(若未接獲通知,請自行上網查詢初審結果,並主動聯繫主辦單位。若因未主動聯繫以導致複審收件逾期者,視同自行放棄參賽權利。)

(二)複審:

      1.收件時間:

108年11月1日(星期五)至11月29日(星期五)。

上午9時開始至下午4時截止。

2.得獎入選公告時間:108年12月13日(星期五)。

八、獎勵:

(一)經複選評定得獎作品,按成績給予獎勵。

      1.金牌:獎金新臺幣50萬元。

      2.銀牌:獎金新臺幣30萬元

      3.銅牌:獎金新臺幣20萬元。

      4.佳作:獎金每位新臺幣5萬元。

5.入選獎:獎金每位新臺幣2萬元。

 為鼓勵創作,以上獎勵得視參賽作品水準,由主辦單位酌予增減或從缺。

(二)依稅法規定,得獎金額超過新臺幣2萬元以上,須代扣10%中獎所得稅,並將獎金淨額付與得獎人。若未能配合者,則視為自動棄權,不具得獎資格。

(三)獲得複審入選之作品由主辦單位收藏,典藏作品有權永久保存及無償使用,所有權、著作財產權讓與主辦單位所擁有及使用。

(四)主辦單位對參賽資料及作品有研究、攝影、出版、宣傳及登載網頁等無償使用權利,作者不得異議。

(五)凡送件參賽者視為同意遵守本簡章各項規定。

(六)主辦單位得視情況需要,變更報名、收領件、展覽等各項日期及地點,相關訊息將公告於官網,不另通知。

九、得獎與入選作品展覽:

(一)展覽日期:108年12月20日

(二)展覽地點:首次展出及頒獎訂於台中,其他南京,北京,廈門及詳細地址待定

(三)如獲前述獎項者(金、銀、銅、佳作、入選等)每位致贈專輯五本

十、頒   獎:108年12月20日於台中首次展出時頒發,詳細地點另行通知。

十一、報名及收退件聯繫地點:

皇鼎文化創意股份有限公司

電子信箱:heydaycac@gmail.com

地址:40360台中巿西區台灣大道二段573號9樓C室

電話:04-2328-6069傳真:04-2328-6609

 

報名簡章請按此下載

 

競賽說明請按此下載